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興達漁港安檢所於今(6)日中午,運用港區監視系統實施港區巡查時,赫然發現2名民眾竟於高雄市政府發布禁(限)制令(漁港區域、沿海海岸地區為禁戒區)期間,除未經許可進入警戒區域外,並搭乘類船型浮具於港區疑似從事垂釣活動,海巡人員立即以廣播方式告知此行為已違反災害防救法;另為確保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海巡人員旋即駕駛橡皮艇戒護民眾靠岸,並告知相關法規後,逕行開立舉發單,後續將函送高雄市政府裁罰。
「丹娜絲」颱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發布期間,海巡署已完成各項勸離勤務及救生救難裝備等整備工作,嚴陣以待,另為維護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亦同步配合地方主管機關,對違規進入公告警戒區域內民眾逕行舉發。
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呼籲:颱風期間禁(限)制令發布時,如未經許可進入警戒區域,海巡署將依法開立舉發單函送縣(市)政府裁處,依災害防救法可裁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另為確保自身安全,勿前往海邊、岸際觀浪及遊憩,如發生緊急危難事故,可撥打海巡署「118」報案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