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林冬生/苗栗
「還地於民」加速推動!「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於今(17)日通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繼該縣頭份交流道、苗栗交流道、外埔漁港及明德水庫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案通過後之第5案,將造福廣大鄉親,加速地方發展。
為落實土地正義,紓解財政徵收土地負擔,苗縣府在兼顧都市發展需要及維護地主權益的前提下,針對都市計畫區已規劃30、40年以上仍為「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土地進行通盤檢討。
此次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共檢討變更52處公共設施保留地,其中有36處經檢討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等可建築用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用地,以市地重劃方式進行整體開發,面積為50.56公頃。本案檢討後,可開闢5.3公頃之公園用地、5.66公頃之公園兼兒童遊戲場用地,增加32.59公頃之住宅區、0.34公頃之商業區,提升都市環境品質,促進地方發展,同時可節省政府193億元之徵收費用支出。
苗縣府表示,此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縣府尚須依會議紀錄修正都市計畫書圖內容,修正完成後預計於112年12月底前進行再公開展覽30日,將審定之都市計畫書圖以公文通知涉及變更案之土地所有權人,若土地所有權人仍有相關陳情意見,歡迎以書面方式提出,後續將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再次提會討論。
圖:竹南頭份第7案V2(縣府新聞圖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