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為強化弱勢長者基本保障並完善社會安全網,高雄市議會今(14)日舉辦「高雄市弱勢族群投保微型保險自治條例第四條修正草案」公聽會,高雄市議員黃柏霖與陳麗珍共同主持,會中凝聚共識,建議將現行納保年齡上限由65歲放寬至未滿70歲,讓更多弱勢市民納入保障體系,提升家庭面對風險的承受能力。
黃柏霖指出,微型保險推動初期規劃1萬4,000個名額,實際僅完成4,000人投保,隨著市府與民間資源投入,第二年已擴大至5萬多人受益。當初設限65歲,主要因市場保險商品不足,如今已有多家保險公司提供70歲以下承保方案,預估可再增加約1萬名弱勢市民受惠,期盼今年完成修法,明年順利施行。
陳麗珍表示,目前高雄市15至65歲弱勢族群投保微型保險約7萬8,000人,由市府與民間共同分擔經費,已協助許多家庭度過突發事故。她指出,65至70歲仍有約8,000名弱勢長者未納入保障,所需經費約140萬元,盼市府儘速評估擴大納保範圍,並於執行後檢討是否進一步延伸至75歲。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表示,高雄市自111年10月制定微型保險自治條例,112年正式上路,至今累計投保約23萬人次,每年約7至8萬人,3年累計理賠金額約1,000萬元。市府每年編列約480萬元,約占總保費三成,其餘由民間捐助支應。若未來擴大納保年齡,保費勢必增加,將持續評估財務可行性並強化公私合作。
專家學者亦提出多項建議。智圓法律事務所律師張宗隆指出,65至70歲族群多仍為家庭經濟支柱,將投保年齡放寬至70歲具高度必要性,且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規範,具備法制基礎。他並建議調整條例用語及條文內容,使制度更加明確完善。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廖義銘表示,市府每年僅需增加約200萬元補貼,即可支應擴大納保,透過適度預算調整即可達成,不僅有助照顧弱勢長者,也展現政府施政溫度。
義守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李建興則指出,目前國內已有保險公司承保年齡達70至85歲,政策擴大具可行性,但仍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確保保費與保障內容合理配置。他強調,金融業具備企業社會責任能力,應結合ESG理念共同推動微型保險發展。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主任楊戊龍表示,擴大納保年齡具社會福利意義,但需兼顧財政負擔與制度設計,建議市府依法編列預算為主,民間資源為輔,並強化公私協力與資訊回饋機制,確保制度永續運作。
國立屏東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副教授李銘義亦指出,微型保險在理論與實務上皆具可行性,建議透過量化分析評估保費與保障範圍,作為政策決策依據。
黃柏霖表示,推動微型保險以來,企業與宗教團體支持日益穩定,例如嘉義市福安王爺慈善會及朴子配天宮每年提供約1,000個保險名額,展現民間高度認同。他要求法制局整合各界意見,優先推動納保年齡放寬至70歲,未來再逐步擴大適用範圍,打造更完善的社會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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