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行政院日前宣布將導入「第五級保全人力」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並研議將校安人力擴大配置至國中、小學,引發教育界廣泛討論。高雄多位國中小校長、教育團體及家長代表均表示,支持增加校安人力方向,但強調相關制度設計、專業培訓、法制配套及權責分工必須同步到位,否則恐衍生新的校園治理問題,形成另一場「校安之亂」。
新上國小校長王彥嵓表示,樂見國中小增設校安人員協助處理校園安全事務。當前校園面臨教學、輔導、親師溝通及校安事件等多重壓力,第一線教師經常疲於奔命,校安人員進駐最重要的意義之一,就是協助教師與行政團隊減壓。
王彥嵓指出,未來在學生突發事件處理、毒品防制、一、二級輔導及親師溝通等工作上,應建立明確標準作業流程(SOP),並在法制面提供完整保障。近年許多校園爭議事件動輒演變為家長投訴甚至司法訴訟,不僅對學校人員造成沉重壓力,也耗費大量社會成本,政府應透過修法與制度改革,建立合理防護機制,避免濫訴文化持續侵蝕教育現場。
他進一步分析,目前國中小運作模式多由教師兼任行政工作,面對特殊學生情緒失控、重大衝突事件或安全威脅時,往往已超出一般教師專業負荷。因此,未來校安人員進入校園後,必須明確界定防制行為、輔導處遇、溝通追蹤、照顧補位及行政通報等職責,與行政、教學及輔導工作形成完整分工體系,避免權責混淆。
福山國小校長、也是高雄市校長協會理事長姜正明則表示,國小長期缺乏專責校安人力,是許多校長共同的困境。他指出,近年國小校園中的生生衝突、霸凌事件及管教爭議並不亞於國高中,但因缺乏正式編制,學校多只能以臨時人力或鐘點方式支應,防線相當薄弱。
姜正明也提出高雄市校長協會的主張,校安人員應比照國高中建立常設編制,提供穩定薪資與職涯保障,留住專業人才,並透過法令賦予必要的校園公權力,協助校長及行政團隊處理衝突、霸凌及危機事件。他強調,若僅增加人力而未建立完整訓練與制度配套,恐使校安人員淪為文書或雜務支援,無法發揮實質功能。
另有現職校長從學校經營角度提出警訊,認為未來最大的挑戰在於「角色定位」。他指出,目前高中職校安人員背景多元,包括退役軍職、約聘人員及行政轉任人力,但國小面對的問題與高中職截然不同,重點多在家暴通報、校園霸凌、特殊生情緒問題、高風險家庭及親師衝突,若僅以保全或巡邏思維進入校園,恐難因應實際需求。
因此,他建議未來校安人員至少應具備兒少保護、校園霸凌防制、性平教育、毒品辨識、危機處理及特殊教育等專業知能,並建立培訓與證照制度,避免「保全化」取代「校安專業化」。
此外,多位校長也認為,校安人員的責任邊界必須明確。包括學生打架、親師衝突、班級經營及行政通報等工作,究竟由導師、學務處、輔導室或校安人員負責,都必須事先規範,並建立「負面表列」,明定校安人員不得從事排課、文書、總務或全面承擔交通導護等工作,避免職掌無限擴張。
對於校安人員的管理機制,校界普遍認為,最合理模式應是「行政管理歸校長、專業督導歸教育局」,以兼顧學校管理權與專業發展。
高雄市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洪志和則提出不同觀點。他認為,增加校安人力屬於治標作法,校園問題最終仍應回歸教育本質。他指出,若校園過度強調「鐵拳教育」與管制思維,恐加深學生反感與對立,形成惡性循環。真正的教育應著重引導、自覺與陪伴,而非僅以管教與防制取代教育。
洪志和強調,國中小首先是教育的場域,政府除了強化校安外,更應同步增置專輔教師、社工師與心理師,建立跨專業支持系統,才能真正從源頭改善校園問題。
教育界人士普遍認為,增加校安人力已成趨勢,但在全面推動前,建議先於不同規模學校試辦二至三年,透過實務經驗修正制度,待權責、專業與法制架構成熟後再全面上路,才能真正達到減輕校園負擔、守護校園安全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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