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家宏/雲林
經濟部能源局18日邀集農業部、雲林縣政府及口湖鄉公所於口湖鄉梧北、梧南地區,實勘預計劃設為綠能發展區的120公頃農地,現地有約8成農地仍有實際耕作;雲林縣政府呼籲中央尊重地方意見,以農地重劃、輔導農業轉型為優先,若中央仍執意開發,居民要求能源局召開說明會,走進村里說清楚、講明白,拒絕「種電廢農」的綠能政策。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表示,位於口湖鄉被能源局劃為「可優先推動綠能發展區」並非如能源局所聲稱的「低地力」農地,有約8成農地仍保持正常的耕種狀態,附近甚至還有村落及寺廟。此外,區域內種植了多種作物,包括水稻、蕃薯、百香果等,還有多樣生物棲息,符合聯合國農業生物多樣性目標。
農業處指出,雲林縣要肩負國家糧食安全責任,又該片農地東邊為梧北、梧南村,北邊為過港村,村民總數超過3000多人,西邊被中央劃為雲林縣漁業第9大養殖區,如果強行劃設為綠能發展區,恐影響糧食供給及週邊農業生態環境。
縣長張麗善強調,縣府以三不三要原則推動綠能發展,三不為:不影響農漁業權益及發展、不妨礙環境景觀及觀光發展、不違反國土計畫目標及有秩序發展,三要則是:要產業發展及地盡其利、要充分就業及繁榮地方、要尊重民意及保護縣民,希望能地盡其利,達成「產業綠能、齊頭並進」來增加農漁民收益。
雲林縣政府呼籲中央推動政策應充分考慮地方居民的意見,避免輕率對待「低地力」農地的劃定,並謹慎評估開發綠能區的影響,確保農業生機和多樣性得以維護,同時實現能源政策的目標。期待能源局尊重地方的聲音,攜手合作,共同維護臺灣的農業價值和農村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