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辜士陞/嘉義
鑑於酒後駕車肇事造成民眾嚴重傷亡與生命財產損失,引起社會輿論及民眾之高度重視,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為展現警察強力執法決心,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將持續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
統計嘉義市111年酒駕肇事79件,死亡事故2件,取締酒後駕車計795件,其中以刑法第185條之3移送法辦有495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舉發有300件。112年1月至8月,取締酒後駕車計424件,酒駕肇事73件,死亡事故3件;以駕駛機車肇事46件(占63.0%)最多、駕駛汽車肇事24件(占32.9%)次之、駕駛慢車肇事3件(占4.1%)再次之。肇事時段分布於14時至20時計發生16件,研判應為「上班期間飲酒後騎乘車輛」;另肇事時段分布於06時至12時計發生15件,研判應為「宿醉狀態後騎乘車輛」。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長陳炯旭表示,為強化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警察局將持續針對嘉義市轄區易發生酒後駕車違規路段、場所及周邊道路編排勤務,並於市區規劃多處封閉式路檢點,積極攔查實施檢測,以有效遏止酒後駕車違規及肇事行為;同時呼籲駕駛人,為維護自己及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勿酒後駕車、醉不上道,共同建構優質交通安全環境,營造友善、健康幸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