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極端降雨來得又快又急,豪雨特報發布了,卻還沒達到停班停課標準,愛車可能已經泡在水裡!高雄市議員黃文益今(1)日在議會市長施政報告質詢指出,現行防災停車措施多與停班停課連動,但面對短延時強降雨,往往出現「雨先淹、假還沒放」的時間差,建議市府在豪雨特報、道路已有積水風險時,提前放寬騎樓等處臨時停車,讓民眾有時間把車移往較高處。高雄市長陳其邁回應,只要保留行人通行空間,騎樓避災停車方向可以研議,市府也會把相關法令解釋與規範說明得更清楚。
黃文益指出,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相關規定,颱風或豪雨達一定風力、雨量標準後,地方政府可宣布停班停課,市府也會同步啟動多項防災措施,包括開放學校停車,以及部分紅、黃線、橋梁等區域供車輛臨時停放,降低車輛泡水風險。
但他認為,極端氣候下的問題就在於「時間差」。高雄可能造成豪雨的因素並非只有颱風,西南氣流、鋒面、低壓帶、颱風外圍環流及地形效應,都可能帶來突然且集中的強降雨,有時即使24小時累積雨量尚未達到停班停課標準,短時間雨勢就已超過都市排水負荷。
黃文益以日前8月25日豪雨為例指出,部分地區凌晨開始出現道路積淹水,民眾還在睡夢中,停放路旁的汽車已來不及移動,醒來後只能面對泡水車。他表示,市府災後提供泡水車慰問金固然能減輕部分負擔,但若車輛引擎進水、甚至必須報廢,「兩、三萬元對車主而言意義有限」,真正重要的是能否在淹水前提供避災空間。
他表示,目前宣布停班停課後,車主可以依規定將車輛移往部分開放區域,但如果尚未達停班停課標準,民眾看到雨勢變大、道路開始積水,想先將車輛移至地勢較高的騎樓,卻可能面臨檢舉、警方要求移車甚至開單,反而形成防災上的兩難。
黃文益說,騎樓通常較道路具有一定高度,只要不是嚴重淹水,在短時間強降雨期間可能成為車輛緊急避水的空間。因此他建議,在不影響行人安全、必須保留足夠人行通道的前提下,市府可針對易淹水區域建立更彈性的「避災臨停」機制。
他進一步建議,未來只要中央氣象署發布豪雨特報,或預估累積雨量已接近警戒值、出現短延時強降雨,甚至道路已開始積水,市府就可視實際情況提前發布特定區域臨時停車措施,不必等到正式宣布停班停課後才啟動。
「等到達停班停課標準,車子可能已經泡水了。」黃文益表示,未來數月仍可能面對颱風及極端降雨,與其事後發放慰問金,更應思考如何在災害發生前讓市民有機會保住財產,尤其深夜豪雨最令人措手不及,更需要一套可以提前啟動的機制。
陳其邁答詢表示,目前停班停課期間,包括學校及部分紅、黃線等處都有相關開放停車措施;至於黃文益提出在「尚未達停班停課標準」前提前放寬的構想,他認為騎樓在保留人行通行空間的前提下,可以朝開放避災停車方向研議。
陳其邁表示,這部分仍須由市府建立發布機制,相關法令適用及執行方式也要說明清楚。面對極端氣候下愈來愈難預測的短延時強降雨,如何讓防災措施跑在積水之前,也成為市府下一步必須重新檢視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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