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自辦的第二處社會住宅「大寮社會住宅」將於7月27日公告招租,8月6日起至8月25日受理申請,共提供套房、一房、二房及三房型384戶。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配合中央《住宅法》修訂,市府採「從多、從優」原則計算戶數,關懷戶及婚育家庭保留比例均超過四成,兼顧照顧長輩、支持青年成家與減輕家庭居住負擔。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吳文彥表示,大寮社會住宅為市府自辦的第二處社宅基地,緊鄰高雄捷運橘線大寮站2號出口,具備「到站即到家」的交通優勢,由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代辦興建,目前工程已接近完工,後續招租、營運及管理將委由高雄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提供住戶完善的居住品質與專業管理服務。
都發局指出,凡為成年國民,或符合《住宅法》規定的未成年國民,且設籍高雄市,或在高雄市就學、就業者,皆可提出申請。申請家庭成員於高雄市不得持有自有住宅,且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須低於5萬9395元,符合資格者皆可依規定提出申請。
都發局表示,市府持續落實居住正義,除照顧青年族群外,也兼顧原住民、警察、消防人員等多元族群居住需求,鼓勵符合資格的市民踴躍申請,透過社會住宅協助減輕租屋壓力,提升居住品質。
為落實《住宅法》精神,市府此次採「從多、從優」方式計算保留戶數。關懷戶部分,除先預留16戶作為銀髮家園外,再提供總戶數40%作為關懷戶,共計164戶,占總戶數42.7%;婚育家庭部分,則保留154戶,占總戶數40%,申請對象包括結婚未滿兩年夫妻,以及育有未成年子女或持有孕婦健康手冊的家庭,希望打造更友善的育兒及高齡居住環境。
高雄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表示,目前各項招租前置作業已完成規劃,將於7月27日公布申請須知,內容包括申請資格、申請方式、應備文件及公開抽籤等相關時程,並於8月6日至8月25日正式受理申請。
高住都中心提醒,有意申請的民眾,可提前準備身分證明、戶籍資料、所得及財產證明,以及婚育家庭、原住民、警消等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受理期間可透過「高雄市社會住宅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也可親至高雄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或大寮區公所送件,掌握入住「到站即到家」優質社宅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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