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林冬生/苗栗
近期又到各種地方稅繳納的高峰期,不少民眾對於房屋稅的課徵有疑問,包括哪些建物要課徵房屋稅呢?違章建築物還要課徵房屋稅嗎?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亦即無使用執照之違章建築房屋也要課徵房屋稅,繳納房屋稅,僅為履行納稅義務,違章房屋不會因為課徵房屋稅而變為合法房屋。
該局進一步指出,近來常發現民眾為有效利用房屋室外空間,未領有使用執照即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棚架,供車庫或遮陽防雨等使用,這些棚架都屬於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應設立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而房屋1樓前之人行道上搭建之棚架,如供公眾通行未作其他用途使用,可免徵房屋稅。
苗栗縣稅務局特別提醒,房屋如有增建、改建或變更使用情形,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房屋所有地之稅捐機關申報;如未申報並經查獲者,除了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二倍以下罰鍰。
圖:房屋示意圖/林冬生 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