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編輯
中新社報導,歐盟起訴蘋果公司巨額逃稅案再掀波瀾,最高司法機構歐洲法院法律總顧問就案件發表意見,建議撤銷之前蘋果無需補繳稅款的判決,將案件發回下一級的普通法院重審。
歐洲法院9日公佈法律顧問喬瓦尼·皮特魯澤拉(Giovanni Pitruzzella)所發表的意見。作為歐洲法院審理程序的一部分,意見書雖不具效力,但由於過往法院的判決大多與意見書一致,其內容備受關注。
意見書稱,2020年,普通法院裁定歐盟委員會的決定無效,蘋果無需向愛爾蘭政府補繳130億歐元稅款,相關判決在認定委員會舉證標準、論證方法是否有誤等方面存在一系列法律錯誤,據此建議法院撤銷原判,將案件發回歐盟普通法院重審。
意見書公佈後,蘋果發言人稱,蘋果沒有享有不當優惠或國家援助,應維持歐盟普通法院的判決;愛爾蘭財長麥格拉思在一份聲明中重申,愛政府已收到足額稅款,並未向蘋果提供國家援助。
圍繞著巨額逃稅案,蘋果與歐盟已纏鬥多年。2016年,身為監管機構的歐盟委員會認定蘋果利用與愛政府達成的稅收協定大肆逃稅,要求蘋果補繳130億歐元稅款,對此蘋果和愛政府均表示不滿,將官司打到普通法院。
2020年普通法院作出有利於蘋果和愛政府的判決,歐盟委員會認為普通法院對其法律論證理解有誤,判決存在多項錯誤,決定提起上訴,將官司打到歐洲法院。
今年5月,總部設在盧森堡的歐洲法院舉行聽證會,著手審理此案。依照日程,11月9日法律總顧問發表意見書後,歐洲法院將在未來數月公佈判決結果。
圖:蘋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