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翁順利/台南
台南市山地原住民市議員施余興望被控涉嫌以每票6千元至1萬5千元向選民賄選,且在臉書頁面上傳不實內容,檢方依涉行賄及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罪嫌起訴外,同時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繼當選無效駁回後,台南地院17日下午宣判,再判施余興望等人均無罪。
施余及律師否認買票,提供其競選團隊保險契約,指交付款項為競選活動費用,不是要買票。台南地院採信其施余興望說法,認黃等人為競選團隊,該筆費用為車馬費,而非賄選費用,認檢方舉證不足而判無罪。
然而,當選無效之訴,台南地院認證據不足,6月底已遭駁回,檢方敗訴不服,目前已上訴二審。
檢方調查,施余與其他候選人實力接近,為求勝選,去年6月至11月間,行賄錢賴、洪、黃3人各1萬元;范共1萬4000元;鍾1萬5000元,約定鍾及其具山地原住投票權親屬共同投票給被告,涉犯投票行賄罪。
施余去年11月13日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遭法院駁回未予羈押時,明知法院仍認他涉有重嫌,惟意圖使自己順利當選,11月15日在臉書頁面上傳不實內容,使選舉權人對於其明確賄選犯行產生誤導,並足生損害於其他候選人選情,涉犯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而散布謠言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