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為遏止違法盜採土石案件,市府經發局表示,已函請建議中央修法將土石採取法增列刑事罰責條文,並要求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辦理衛星及航照監測範圍集中於荖濃溪、楠梓仙溪兩岸河川浮覆地、盜採土石發生較嚴重區域及砂石碎解場較密集區域並加密監測頻率。另針對盜採行為人責任,已同時列入追究地主、承租人、司機等參與人員共同責任。高市經發局持續精進查緝違反土石採取法案件,與中央及各局處合作共同遏止違法行為。
對於近日美濃吉洋未經許可採取土石,經發局依土石採取法114年3月17日第一次裁處100萬元罰鍰並限期2個月內完成回填整復。限期改善期間,仍有違法採取土石行為,經完成加重處分確定,於114年6月13日第二次加重裁處200萬元罰鍰。並因本案未於期限內整復完成,經發局即函請地政局依區域計畫法於114年6月3日移送地檢署偵辦,現已進入司法程序。經查業者正進行回填整復作業,回填期間市府將持續加強巡查。
經發局強調,為強化遏止違規盜採土石,已於114年3月間拜會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建議修正土石採取法,增訂刑事責任。地礦中心目前研擬土石採取法納入刑罰,並以流向管制,管控砂石場料源。並將建請中央縮短衛星、無人機航拍間隔時間,加強監測盜採土石好發區。
對於違規行為人,將加強與警方合作對於共同行為人認定,於調查階段經事實認定有共謀或授意之地主、承租人、司機等,視為共同行為人,併同處罰等。並與農業局、環保局、地政局、警方共同聯合查緝,對於發生盜採案土地農業局不核發農用證明並由地政局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明確揭示經盜採之事實,環保局亦將持續巡查不得回填廢棄物,以共同遏止高市盜濫採土石行為,維護整體環境及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