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高雄關表示,近來有業者進口合成橡膠製之O型環,申報稅則號別第3926.90.90號「其他塑膠製品及第3901至3914節之材料製成品」,第1欄稅率5%,經審核結果應核列稅則號別第4016.93.20號「非汽車用之密合墊、墊圈及其他封密物」,按第1欄稅率7.5%核課稅捐。
高雄關進一步說明,該貨品係EPDM(Ethylene Propylene Diene Monomer)材質製之O型環,依據海關進口稅則第39章章註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各項:……(子)符合第40章定義之合成橡膠或成品;……。」規定,應核列稅則第40章。
高雄關呼籲,業者報運進口此類貨品時,應依海關進口稅則相關規定正確申報稅則號別,俾貨物快速通關。如對所適用稅則號別有疑問時,可於貨物進口前依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規定,備齊申請書與相關文件(財政部關務署入口網首頁>資訊匯流>資料下載>書表下載>進口業務)向進口地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如有任何疑問,可向該關稅則預先審核窗口洽詢(電話:07-5628262);如有稅捐爭議,可向納保官申請溝通協調,協助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