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林冬生/苗栗
內政部為協助地方政府改善交通與生活環境,提升道路品質,推動城市街道建設、增加城市透水及綠覆蓋率等,續辦理「前瞻基礎建設–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2.0」第3次提案。
112年核定補助苗栗縣32案,其中後龍鎮核定5案;竹南鎮及銅鑼鄉各核定4案;大湖鄉、通霄鎮及泰安鄉各核定3案;卓蘭鎮及公館鄉各核定2案;造橋鄉、頭份市、苗栗市、三義鄉、西湖鄉及南庄鄉各核定1案,核定總經費約5億9,821萬元。
苗栗縣政府工務處表示,為加強區域均衡城鄉建設,及因應人口老化與社會福利需求增加,縣長鍾東錦特別指示,惟有透過公共建設與友善規劃,方能健全環境空間之宜居性,縣府秉持施政方針與18鄉鎮市公所聯手積極爭取並獲核定補助32案。
工務處說明,已請各工程主辦單位積極趕辦,預計於今(112)年底辦理委託設計發包作業,明年續辦工程施工作業,以提升全縣道路整體品質、改善街道環境、完善徒步交通及無障礙通行環境,成為幸福宜居城市。
圖:苗栗縣112年獲核定案件/苗縣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