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新北市
新北市府城鄉發展局為落實「住者有其屋,居住有正義」施政目標,針對青年育兒家庭居住需求、青年租金補貼加碼、高齡長者居住環境、提高都更整建維護補助及市民休閒遊憩空間等各面向推出政策新制,自113年起正式實施,市府以實際作為加強照護各年齡層的居住需求,提供市民安居樂業的居住環境。
社宅政策推出「育兒家庭入住機制提升措施」新制,鼓勵市民朋友生育並照顧育兒家庭居住需求,只要是育有2名以上0-6歲子女之家庭,在申請社會住宅參加抽籤時會自動加籤,入住社會住宅的機會提高為2倍;社宅租金分級制度亦修正為依承租戶的所得作區別,依可負擔能力訂定不同租金等級(總共4級),提供弱勢住戶更優惠的租金;而為了守護高齡長者居住需求,市府推出「長者安心居方案」,年滿65歲的社宅承租人可以無限期續住社宅,讓長輩不用擔心租期屆滿還得面臨重新尋找租屋處以及搬遷的困難。
此外,青年租金補貼政策已實施多年,考量租金逐年上漲造成青年朋友沉重負擔,市府特別將青年租金補貼加碼,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由5,000元提高至6,000元,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由6,000元提高至7,000元,設籍新北市就學或就業及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符合資格者都可申請,減少扶老、養兒家庭的租屋負擔。
在都更新制方面,市府執行都更整建維護補助政策,近年因物價波動導致工料雙漲及營建成本提高,影響民眾整合意願,為增加民眾辦理整建維護誘因,「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要點」修正後於113年1月1日實施,調整提高每案補助額度最高上限1,500萬元,另針對老舊公寓增設電梯提供快速補助,每案額度上限300萬元,且放寬規定得由區權會同意即可申請補助。這次修法提高補助經費,同時放寬申請條件、簡化機制,加速都更整建維護進度。
市府為貼近民眾實質需求,參考過去土城暫緩發展區土管規定成功經驗,於去(111)年發布修正容移許可審查要點,113年起全市正式實施非五項公設用地容積移轉總量不得大於接受基地基準容積20%,主動以政策性引導取得有迫切需求之公園綠地等開放性公設用地,興闢完成後可增加市民休憩公園綠地等開放性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