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林冬生/苗栗
苗栗縣政府自113 年 1 月 1 日起 65 歲以上(原住民 55 歲以上)長者掛號費補助開跑!縣民前往與縣府簽約的診所,每人每次掛號費由縣府負擔 50%、補助上限 75 元,其餘費用由簽約診所負擔;每人每年免費額度為 1000 元,最後一次若餘額不足,須給付差額給診所。而此補助案不含為健保部分負擔、超額藥費等。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表示,符合補助資格的民眾需到與該局簽約的診所,辨識方式是衛生局發予特約或合作標章。 因補助對象僅為設籍苗栗縣之長者,為了辨識身分戶籍地為苗栗縣民,補助對象須攜帶身分證(如為 55 歲以上未滿 65 歲原住民則是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健保卡(讀取長者資料),並簽署「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由衛生所或特約診所於「長者掛號費補助核銷系統」建置基本資料,才能使用補助。
圖:補助說明及流程/苗縣府提供
衛生局說,每人終生只需於衛生所或特約診所建置基本資料 1 次,便可在任何特約診所使用並累計;若無提供證明文件及簽署同意書,則無法享用掛號費補助。自 112 年 12 月25 日起,補助對象可於特約診所看診前,攜帶身分證(如為 55 歲以上未滿 65歲原住民則是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健保卡前往該縣衛生所申請基本資料建置。需注意的是建置資料或就醫當日日期須是符合年滿資格才能建置。
圖:特約診所/苗縣府提供
衛生局特別提醒,為能確認看診時確為苗栗縣民,要使用補助看診須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讀取專用系統長者資料),才能使用看診掛號費補助,若當次就診未出具或事後才出具身分證者,無法進行抵扣當次掛號費措施,需現金支付,且無事後補身分證核扣。
另外,此項補助案執行期程為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或年度編列預算 用完為止。113 年為試辦年,將依辦理情形滾動檢討,調整往後實施方式。希望能藉此模式,落實分級醫療的政策,鼓勵分級雙向轉診,由診所、衛生所依病情需要協助轉診至醫院,以診所、衛生所為執行機構,以養成民眾就近就醫及有病看家庭醫師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