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於近期持續積極貫徹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之第四波全國「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希望能讓所有的用路民眾,都能在即將到來的春節假期,可以平安回家團圓。高雄分署強化運用查封汽機車、不動產、限制出境、聲請拘提等強制執行手段,以展現政府堅定執法之態度及對「酒駕案件零容忍」的決心。
38歲林姓義務人於111年10月13日凌晨酒駕被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員警在軍校路與右昌街路口攔獲,林男卻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第2款規定裁罰18萬元且吊銷駕駛執照,另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駕駛執照,因逾期未繳移送高雄分署執行。高雄分署先行就林男的銀行存款執行,並再次通知催繳,惟都沒有結果,遂就其所有分割繼承位於高市梓官區的持分房屋與土地辦理查封,近期林男至地政事務所欲辦理過戶,被告知有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查封公文無法辦理,經來電詢問遭查封的原因,知曉原來是之前拒絕酒測的罰鍰所致,執行同仁並表示須繳清才會發函塗銷查封,林男才於上週(15日)連同另遭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裁罰的1,000元罰鍰,一次現金繳清。
針對酒毒駕案件,高雄分署仍將持續強力執行,如對該分署之通知或執行命令置之不理,將依法施以強制作為。法律沒有假期,專案也沒有期限,希望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 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高雄分署仍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