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建寧/高雄
民眾就醫後從醫療院所或藥局領到的藥品,須認清藥袋上是否有清楚正確標示「病患、藥品、調劑處」等資料,以保障用藥安全。
藥袋除了有盛裝藥品的功能,在服藥與提供藥品資訊上也很重要,清楚、明確的藥袋標示,有助正確地服用藥物,減少誤用的風險。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醫療院所及藥局交付予患者之容器或包裝上應有「病人姓名、性別」等病患資料、「藥品名稱、劑量、數量、用法、作用或適應症、警語或副作用」等藥品資料、以及藥局、醫院或診所之「地址、名稱、調劑者姓名」及「調劑年、月、日」等相關資訊。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領受藥品後,應先確認病患資料、調劑處所及調劑日期是否正確,以免誤領他人藥品;並詳細閱讀藥品資訊,若有疑問務必詢問醫師或藥師,正確使用藥品,保障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