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教育局今天做出重大決定,針對某國小教師疑似不當管教多位學生案,經市府啟動府級霸凌調查程序,今(7)調查報告確認霸凌成立,該師已構成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教師解聘要件,並予以解聘。
教育局是針對今(113)年3月期間,媒體及人本基金會關注的某國小教師疑似不當管教多位學生案件,進行最後的裁示確定解聘。
教育局同時也要求校方,依《教師法》規定,教師有此情形,應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予以解聘,且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教育局並將追究行政責任,確保學生權益。
教育局表示,此案調查人員特聘府級專家學者協同調查。考量受害學生年紀尚小,除了律師、還有兒少精神科醫生,並依法納入「校方教師」及「家長代表」共同調查,以求完整釐清案情。調查委員共同認為,申訴對象年紀尚小,身心發展仍未成熟,對比該教師的管教方式,確實有「言語霸凌」、「肢體霸凌」的長期現象,導致多位學生在身心科診斷出恐慌、做惡夢、憂鬱症等症狀,依照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判定該師確有霸凌事實,且行為重大應予解聘。
教育局表示,根據《教師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教師若有霸凌情事,應予解聘,且應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教育局要求學校教評會應儘速依法懲處。
教育局長謝文斌強調,教育局一定會捍衛孩童的受教權益,並提供受害學童後續的心理輔導,同時將檢討相關校務管理人員及機制。教育局並呼籲,教育是啟發學生心智發展的重要歷程,教職人員務必維護友善校園,讓學生能在校園中快樂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