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建寧/高雄
截至113年4月底,高雄市65歲以上老年人口數為530,569人,老人人口比率為19.39%,逐步步入「超高齡社會」,推估高雄市失智人口約40,224人。為充實失智症照顧服務資源,團體家屋是專屬失智症者的照顧模式,提供中度以上失智症且具行動能力的失智症者(衛生福利部主要補助50歲以上者服務費由7仟元起至1萬8仟元)在社區中接受24小時的照顧服務。截至113年5月底,高雄市已設立3間團體家屋、分布3個行政區(鳳山區、大樹區及旗山區),可收住43人,目前已收住34人(79.06%),未來預計美濃區18人及前金區27人將各設置1間,共計可收住88人,以滿足失智症長者多元照顧需求,並減輕家庭照顧者負荷。
團體家屋提供溫馨、友善及尊嚴性的24小時照顧服務模式。其空間規定每位服務對象平均需有16平方公尺,並須設置共用的客廳、餐廳、廚房及屬於自己的寢室,就像一般家庭一樣。團體家屋尊重失智症者生活經驗,依獨特性擬定個別生活照顧計畫,由受過失智症相關訓練的長照人員將照顧及復健技巧融入日常生活中,延緩失智症者失智、失能速度,協助失智症者從生活中維持既有的功能,提高自主能力,透過團體活動及課程帶來許多的人際社會互動。
以高雄市大樹區阿助爺爺為例,阿助爺爺患有中度失智症及中風等症狀,年邁的奶奶已無法照顧,而送至住宿型機構照護。隨著時間過去,爺爺的生活自理能力日漸退步。家屬得知專為失智症者打造團體家屋服務,決定讓爺爺入住團體家屋,藉由機構全時的照顧服務,透過每日課程互動,增加人際交流,明顯延緩長輩失能情形。當家屬再次探視時,爺爺已有別以往使用輪椅,獨立使用助行器前來,並展現許久不見笑容,家屬感動得熱淚盈眶,感謝團體家屋工作人員的用心照顧,由衷表示入住團體家屋是正確的選擇!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如民眾有長照服務需求,可直接電話洽詢鄰近區域失智症團體家屋( https://gov.tw/yQq ),主要補助50歲以上具有行動力,經醫院精神科醫師評估臨床失智評分量表CDR2分(含)以上,家屬照顧困難之中、重度失智症者,收費標準如下:
一、臨床失智評分量表中度:低收入戶者:每月補助最高1萬元、中低收入者:每月補助最高9仟元、一般戶:每月補助最高7仟元。
二、臨床失智評分量表重度:低收入戶:每月補助最高18,000元、中低收入者:每月補助最高16,200元、一般戶:每月補助最高12,600元。
三、各家團體家屋依房型另訂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