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林冬生/新竹
新竹縣自民國97年起在竹北和竹東推動建設污水下水道,依「下水道法」第26條、「新竹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等規定,經縣議會通過,將於明(113)年元旦起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將隨自來水費徵收,本(9)月下旬將寄發開徵通知書給竹北、竹東約5.5萬用戶。
新竹縣工務處指出,依「下水道法」第26條、「新竹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等規定,並經縣議會臨時會通過,縣府公告自113年1月1日起辦理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作業。第一年收費標準依照議會減徵的決議,一般用戶每使用1立方公尺(即1度)自來水徵收4元的污水下水道使用費(8折價),114年起恢復為每使用1立方公尺自來水徵收5元。
新竹縣長楊文科表示,污水下水道看不到卻非常重要,是城市的良心,也是邁向進步城市的基礎建設,新竹縣從民國97年起在竹北、竹東推動興造污水下水道建設,累計接管率達5萬5,764戶,其中竹北約4.3萬戶佔54%、竹東約1.2萬戶佔33.5%,高於全國平均。
新竹縣長楊文科提醒,民眾收到通知請先確認用水水號與地址之房屋,是否已完成接入污水下水道,以免權益受損。工務處代理處長陳盈州說,收到通知後,大樓社區用戶可向管理委員會詢問是否社區有接管,透天房屋住戶則可檢視房屋前(後)方鄰接公共排水溝處是否有直徑15公分並標示「污水」字樣的白色塑膠或金屬製的孔蓋。
工務處說,如有尚未接入污水下水道,卻收到此通知之情形或相關問題,可洽詢縣府工務處下水道科更正或諮詢,保護自己的荷包,連絡電話為03-5518101分機2620~2636或新竹縣內撥打為民服務1999專線。
圖:新竹縣政府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