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戴貴立/高雄
公僕難為,民眾權益意識高漲,區長處在地方官第一線,要如何讓民眾方便,同時又符合法規?美濃區公所謝鶴琳區長將他多年公務員資歷得來的歷練。娓娓道來,說給民眾聽。
在地青年服務桑梓,熟悉地方,有地利之便,有濃郁在地情。但是清代地方官必須外調,不能一直在故鄉任官。旅日的岸田秀梅告訴記者:日本連警員,教師,校長,市政府職員都是輪調,為了避免人情壓力,杜絕徇私弊端。這在台灣是主管任期制,基層可以做到退休。其實各有利弊。
民國101-108年擔任美濃區長的謝鶴琳,調任旗山戶政所主任,他積累不同的行政經驗,也做中學,積極幫民眾解決問題。只要連線可以辦到,政府處理窗口業務,法令允許的,一定立刻處理,可是有些事,無法親人代理,甚至戶籍登記事項不明,又類似收養子女,關係消失,樣樣都要依照嚴謹流程。這些看似小事,一旦涉及身分,尤其財產處理,沒有戶籍明確登載,哪來的身分?
謝鶴琳區長與三位媒體記者談話中,舉出事例十分有趣,甚至講到一些特殊例子。有人幫家屬申請印鑑證明,規定必須當事人在場。現行法規,沒有視訊通話證明是當事人,何況出國兩年,最近沒有人境紀錄。當民眾以手機視訊讓當事人與窗口辦事員對話,依法令就是不行。
畢竟這些牽涉土地等不動產,如果沒有當事人到窗口,授權家屬代理,就是無法給印鑑證明。這裡面考量的就是重大財產權益問題。還有一個類似同性結婚,結婚登記,或是國外互相承認婚姻關係,同性結婚,問題很複雜,明文規定也要逐項登記,取得官方文書。
曾經養子女,到底領養關係還在不在?當爭議發生,只有法院裁定。法官看證物,要人證之類的。就有養子為了證明他是這家子的人分子,特地以墓碑上子孫欄有他名字,贏得官司。設想,數億財富,事關重大,親屬關係,戶籍登載,豈能輕忽?
與謝區長一席話,打開多年疑問,經驗竟然如此好用,服務熱忱也能夠驅動公務員學習,研究法律,照顧民眾關心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