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台北
有關近期各界持續關切彰濱資源化處理中心 BOT 案,並提出相關建言,經濟部重申,該案若因為各種因素,無法取得彰化縣政府核發之建築執照,且未與民眾溝通取得共識,經濟部將檢討該案推動的必要性,依照契約處理該案後續工作。
經濟部表示,彰濱資源化處理中心 BOT 案,係應彰化在地處理廢棄物需求而啟動。經濟部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辦理,後續也經公開公告徵選最優申請人,並完成投資契約簽約作業。然推動期間,因在地民眾對於該案持反對意見,且晶鼎綠能公司尚未取得彰化縣政府核發建照,目前停工中,經濟部業請該公司持續與在地民眾溝通,並依契約持續追蹤辦理進度。
經濟部重申,若晶鼎綠能公司後續未能依建築法取得建雜照申請,並依環評法規定完成施工前公開說明會,倘未達成契約及法規要求,將造成契約無效,致該計畫之目的無法達成,則經濟部後續將重新檢討該計畫推動之必要,並依契約規定,研擬後續相關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