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在教育局副局長吳文靜的見證與祝福下,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與高雄市中小學校長協會,1/29晚上8點,在新興國小3樓會議室進行結盟的簽約儀式,這也是高雄市教育史上的第一次,今後兩會每3個月召開會議,討論高雄市教育的大小事,攜手高雄市教育局,成為高雄市教育的「鐵三角」。
會中,同時由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的長期發展委員會新成立「教督盟」,結合高雄市的各個家長協會或聯盟,一起來凝聚家長們關心教育的用心與力量,理事長張簡智鵬認為,關心教育,家長們絕不缺席;也希望在教育的議題上,能取得平衡點。
協會前協事長,長期發展委員會主席,兼任會內新成立的教督盟主任委員吳瑞達表示:「有執行,就要有監督,才會有效果。如今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開辦每季乙次的教督盟會議,將結合其他同樣關心教育的家長團隊,面對地方教育議題及中央教育政策,能夠共同研討,提出最好的抉策」。
簽約儀式由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張簡智鵬與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文德國小校長丁吉文代表,校長協會各級學校的校長代表,如福誠高中校長夏日新、光華國中王小芬校長、英明國中陳政憲校長、河堤國小杜昌霖校長、文府國小李美金校長、前金幼兒園的鄭淑蓮園長、前任榮譽理事長葉宗文;及家長會長協會前理事長吳瑞達與鍾毓襄、副理事長蔡淑娟,與協會理監事、幹部等,以及擔任家長會長協會顧問的內門區溝坪國小校長李建德,總計逾上百人,都出席見證高雄市教育界的這項盛事。
教育局副局長吳文靜表示,樂見家長與校長的兩個協會的結盟,為高雄市教育注入更多的心力,對教育環境將有積極與有意義的幫助。她也期望在二個單位與教育局的合作下,讓高雄市的教育明天會更好。
吳文靜說,長期以來,校長是教育局的伙伴,許多的政策需要校長來轉達給學校行政、師長與家長,最後落實到學生身上 彼此也都有很好的互動;更重要的是家長。長期以來,家長對教育的關注,參與度更高,站在教育局的立場,不管是校長或是家長,唯一共同的目標,就是營造友善的教育環境。
吳文靜也談到近年來,高雄市各級家長會長協會在理事長張簡智鵬的帶領下,對教育議題的關注,如去年國小一、二年級使用營養午餐的爭取;而去年在許多學校推出校服翻轉計畫,澤披許多學校的師生,甚至促成學校與企業簽署策略聯盟。此外,已經舉辦多年的到偏鄉學校送年菜、福袋與紅包,家長與校長兩協會都積極參與。
她說,包括家長會長協會前理事長吳瑞達、鍾毓襄,也都積極投入關心高雄市的教育。藉由家長團體引進許多外部資源,對教育現場、教育環境有助,資源可以相互串聯,並能極大化。將來任何正向的議題,校長、家長、教育局都可以合作。
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張簡智鵬表示:「與校長協會及其他高雄教育先進,為教育集思廣益,是本會一直在做的事。如今締約正式執行,只是表達家長為教育的決心與堅持。希望藉由本會持續不斷的努力,能促進『家長、校長、教師』教育鐵三角的和諧、溝通與平衡,為孩子的教育謀最大的福祉」。
高雄市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丁吉文校長表示:「與家長本就是教育合夥人的關係,非常期待高雄市校長協會與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的締約,不僅能鞏固夥伴關係,更是證明高雄市的家長對於教育的高度關心。期待一同努力為高雄市的孩子們打造更佳的學習環境,開創更美好的未來」。
此次會議的重要任務,是家長會長協會將成立經常性會議組織「教育促進監督聯盟」,每季邀集高雄市其他同樣關心教育的家長團體或團隊,對於共同的教育議題,群策群力。
新成立的教督盟主任委員吳瑞達也在會中報告首屆教督盟會議所決議的9項向教育局建議推動的事項,以及7項向中央建議的教育事項,如建立類教師分級考評制度、明訂教師每年進修最低時數與獎懲機制、建立教師擔任行政的支持系統與獎勵機制、補助學校特教經費、補助非山非市學校廚工聘用人事費用、訂定補助學校委外人力經費之最低標準、保障及提升特教經費、解決偏鄉等學校特教師問題。分別如下:
壹、促請高雄市教育局推動的事項
一、推動建立「類教師分級」之考評制度。
二、建請修正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修研習實施要點第十一項:「明確訂定教師每學年進修研習最低時數」。並訂定具體可行有效之獎懲機制。
三、建立教師擔任行政職務的支持系統與獎勵機制。
四、建請依班級規模或特教學生之類別、人數,訂定補助學校特教經費的最低標準。
五、建請提高學校每學年軟硬體改善經費,並明訂其資本門經費依學校規模編列之最低標準。
六、為解決學校廚師人力不足問題,建請「編列補助一般或非山非市學校廚工聘用人事之費用」,以提高民眾擔任學校廚師之意願,俾能保障學校午餐之品質。
七、訂定補助學校委外人力經費之最低標準,以避免因人力不足,嚴重影響學校水電修繕、校園安全、校園綠美化等工作之落實。
八、保障及提升特教經費
依合理特教師生比,確實執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5 條第6條」:並逐年增置特教師資員額及教師助理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等編制。
九、偏鄉和非山非市學校,應主動協助其教師快速異動而造成特教的缺師問題,教育局有關局處應做出有關相對應的機制與制度來解決此問題。
貳、透過教育局暨立法委員等單位,促請中央及教育部推動之事項
一、建請中央修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九條第一項,「在學校考核會委員中納入家長代表1人為當然委員」。
二、建請教育部整體規劃建立教師擔任行政職務之支持系統與獎勵機制。
三、訂定教師再認證的標準機制。
由於社會生態變遷快速、世界潮流、教育思維、教具與輔助媒體等等教學可應用之科技媒材與觀念日新月異。因此、當今之教師應有與時俱進、與時間同步成長之必要性和作為,才能有效更新教育新知能、以確保教學品質;故應規範教師於取得教師證若干年後,仍應在一定年限內進行另一次的認證或再認證。
四、建請立委和教育部推動:教育經費「應提升到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25%」,以改善教育軟硬體環境。
建請中央修訂「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法第3條第2項: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25%(目前為23%)。」
2019年台灣教育部的統計資料,台灣2016年花在12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經費,大約佔該年GDP總值的2.7%,而OECD國家的平均值是3.5%,北歐各國則常在4%上下。顯而易見者,台灣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五、建請教育局積極向中央部會提出各項專案計劃,進而要求中央提高對高雄市教育經費之補助。
六、保障及提升特教經費,檢討修訂合理的特教師生比,增置特教師資員額。
七、建請教育部比照先進國家(如日本),修法建立教師輪調機制,至少須於同行政區內或不同行政區進行輪調,以保障各校教學品質的均衡;真正落實符應1996年行政院教審會所倡議之「城鄉教育的立足點均等、追求城鄉教育均衡」的教改訴求與精神。
吳瑞達也強調,「截至目前,已有近十個家長團隊報名參與,一些議題也開始醞釀與期待解決方案。將與各界共同努力,達成親師生多贏的局面」。
報名參加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首次教督盟會議之一席,「高雄市家長聯盟」洪志和總召引用教育基本法,強調家長關心教育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對於家長會長協會成立教督盟,表示很高興能有這個機會關心教育與實際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