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雲/台北
有關報載興達港斥資70億而使用效率不彰一事,漁業署表示,民國81年開始新建之興達漁港遠洋泊區,時是為紓解正濱、前鎮漁港遠洋漁船擁擠問題,其後雖遭遇國際公海作業受限,遠洋漁業產業結構調整,已由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發展海洋相關產業積極轉型、多元利用。
漁業署說明,行政院於79年1月25日核定興達遠洋漁港闢建計畫,自81年起分期施工,至86年完工,共投入70.9億元,期能紓解前鎮及正濱漁港遠洋漁船停泊不足,因83年11月聯合國海洋公約生效,各國紛紛主張並劃定200浬的專屬經濟海域以及各公海洋區陸續成立國際漁業組織,公海捕魚受到限制影響,遂推動遠洋漁業結構調整遠洋漁業產業調整,縮減作業船數,影響遠洋漁船遷移至興達漁港。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經中央各部會與地方通力合作,共同重新調整該港遠洋泊區定位;保留魚市場及碼頭空間供遠洋漁船調配停泊、卸魚使用外,設置水產加工及冷鏈中心、水試所規劃漁業生物科技產業研發專區;海洋委員會海巡艦艇基地與國海院的實驗室;經濟部的離岸風電水下基礎製造基地、海洋科技工程人才培訓中心、和產業研發中心與材料認證中心;高雄市政府就其餘碼頭、水域作為漁船修造、休閒船舶停泊、海洋遊憩觀光使用,港區已充分利用,相關建設亦持續進行中。
漁業署最後說明,興達漁港遠洋泊區經各部會、高雄市政府合作,該港現已充分有效利用,並帶動地方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