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議會今(17)日召開程序委員會議,審議市府提案共40案,涵蓋民政、社政、財經、教育、農林、交通、警消衛環、工務及法規等多個領域。然而,市府為推動數位轉型及發展智慧城市所提出的「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組織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卻在會議中引發熱烈討論,未能直接付諸大會,決議由市府於4月25日前與議員充分溝通後,再送議會審議。
本次程序委員會由議長康裕成主持,與會議員包括黃香菽、劉德林、陳明澤、邱俊憲、陳善慧、朱信強等人,共同討論市府提出的41件提案之審議流程。其中,市府人事處提議修訂《高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及第十七條,計畫於9月1日成立「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希望透過組織再造引領數位轉型。然而,該案在程序委員會引發爭議,不少議員認為智慧城市發展的架構應更周全,甚至有議員主張應升格為「局」,而非單純成立委員會。
邱俊憲議員率先提出,智慧城市發展關乎市府整體數位轉型戰略,若僅成立「委員會」,恐難以統籌規劃,建議直接升格為「智慧城市發展局」,以彰顯其行政層級與重要性。
劉德林議員則表示,目前市府毒防局與青年局的業務是否真正落實仍受質疑,既然市府正值組織調整,應考慮整併不佳的局處,並因應AI時代的來臨,成立更有權責的「智慧城市發展局」。
然而,也有議員對於市府整併局處持不同看法。黃香菽與朱信強議員認為,市府部分局處的業務已有重疊情況,若再成立新機構,可能會造成行政資源分散,建議應回歸原有局處,讓智慧城市的發展任務由現有機關來執行,以符實際需求。陳明澤議員則主張,智慧城市發展可納入經濟發展局的業務範疇,而非獨立設置新機關。面對議員們意見紛歧,市府人事處表示,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的成立是市府推動數位轉型的重要一環,未來將持續與議員溝通,凝聚共識。
議長康裕成強調,市府組織再造涉及行政效能與政策推動的時效性,因此希望市府在4月25日前積極向議員溝通,達成共識後再依程序送議會審議,確保決策周全且符合市政發展需求。
此外,程序委員會今日也排定5月1日與5月23日兩場專案報告,屆時將邀請文化局報告「文化局所屬行政法人營運效益」,以及環保局進行「ICLEI業務功能」報告,讓議員深入了解市府相關政策的執行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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