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博威(Willy)於2003年創辦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至今,憑藉其努力和奉獻精神,榮獲第二屆勞動部勞動典範個人獎,對於台灣的街頭藝人和文創產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他的努力下,台灣街頭藝人從最初沒有相關法令保障、和政府支持的困境,逐漸發展成各縣市政府,有相關經費和承辦人力的制度。讓無數庶民藝術家能夠持證照,合法在街頭、社區大學、才藝班等地就業。不僅為街頭藝人創造就業機會,還帶動了周邊商機,可說是台灣第一人。
張博威在推動過程中不惜賣屋賣車、出錢出力,分別在台北華山藝文特區、台中公園、高雄愛河等地,舉辦了三場街頭藝人嘉年華活動,給各縣市政府觀摩並學習,將經驗和技術移轉給各地方政府。帶動全民瘋藝術的文化風氣與環境改變,這樣的貢獻讓他成為2012年台灣國際紀錄片雙年展開幕片的主角海報人物。此外,關注原住民和身心障礙者,提供弱勢族群工作機會和研習培訓,鼓勵政府提供教育訓練,在中區職訓課程中【身心障礙者街頭藝人班】擔任講師,幫助他們自力更生。不僅提升整體街頭藝術工作者水平,還解決了許多家庭的生計,包括視障人士和退休人士。
張博威被媒體譽為台灣街頭藝人教父、台灣36位文創達人之一的肯定。並獲頒建國百年、藝術百傑百大藝術家的殊榮。目前身兼許多縣市聘請的評審委員,也是台中市文化局的街頭藝人輔導委員之一,持續在街頭藝人政策上提供專業意見,同時為台灣的文創產業帶來了繁榮,也成為台灣文化藝術界的一個重要人物。